安全的权利有哪些
安全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从事有毒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害后果,以及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如实告知,不得隐瞒和欺骗。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如实告知,职工有权拒绝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做出对职工不利的处分。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职工有权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重视和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答复。
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职工享有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依法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标准的教育培训,使职工能掌握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职工可拒绝上岗作业。
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
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的作业的职工,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
拒绝违章指挥权
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获得防护用品权
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包括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批评建议权和检举控告权
职工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
这些权利保障了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并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