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开庭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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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6:46:55
原告律师在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材料和事项包括:
起诉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如果是法人,则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和复印件一份。
原告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特定身份的人员或组织起诉时,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例如清算组、遗产管理人等。
起诉证据材料
起诉时提供证据材料复印件,原件开庭时再提供。
劳动争议案件和人事争议案件需提交仲裁裁决书复印件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
按管辖协议起诉的案件,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提供原告的授权委托书,注明代理权限和代理事项。
个人身份和职业认证
律师执照或其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
笔记和记录工具
笔记本、记事本或法律便签,用于记录庭审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多支笔或铅笔,包括至少一支蓝色或黑色墨水的笔。
电子设备
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提前确保所有相关的法律研究和文件已下载到本地。
电源适配器和/或移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