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助怎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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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5 19:47:44
残疾人补助的发放流程如下:
申请
残疾人需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居委会或村委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盖残联公章,上报给镇残联或街道办残联审核。
提交申请后,相关乡镇部门受理残疾人补贴金申请并进行初审。
审核
镇残联或街道办残联对个人填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镇或街办残联公章,报县或区残联审核。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补贴资格,审定合格后申请拨付补贴金。
公示
各地应当在补贴申请人申请所在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拨付与发放
县或区残联根据审核结果拨付残疾补贴款项,由各镇或街道办残联发放残疾补贴。
残疾人补贴金可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管理与监督
残疾人证件到期前,残联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残疾人换领,残疾人证有效期满后次月停发补贴,重新办理并申请补贴的,自申请之月计发补贴。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金须按月及时、准确、足额发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发放至补贴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的账户。
建议:
残疾人应尽早向当地残联或街道办提交申请,以确保及时获得补助。
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影响补助的审核和发放。
残疾人可以定期向当地残联或街道办咨询补贴发放情况,确保补贴按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