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需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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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2:57:25
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起诉状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状的格式要规范,语言要简洁明了。
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
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被告是公司法人或其他单位的,还需提供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被告基本情况的证明。
证据材料
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
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
委托手续
如果原告委托了律师代为诉讼,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和律师执业证(如适用)。
其他相关材料
纠纷涉及的合同、协议、证明、票据等相关材料。
申请诉讼保全的材料,如保全申请书、担保措施证明等(如适用)。
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等。
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如适用):
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等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送达地址确认书等。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立案失败或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