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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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2:41:55
报案后,受害人享有多项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包括:
知情权
受害人有权了解办案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受害人有权查询刑事立案、移送审查起诉、终止侦查、撤销案件等情况的信息。
参与权
受害人有权参与法律程序,表达意见和提供证据。
受害人在报案后可以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其主张。
查询取证权
受害人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有权查阅部分案件材料以及相关证据的处理情况。
保障救济权
受害人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可以申请重新审查或提出申诉。
辩护权
受害人有权聘请律师,获得专业辩护。
陈述权
受害人有权在侦查阶段向调查人员陈述案件事实。
申诉权
受害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申请回避权
受害人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如果认为他们侵犯了自己的合法诉讼权利。
获得证据权
受害人有权查看与案件相关的视频资料,但需要经过批准。
其他权利
受害人有权要求更正或补充询问笔录,如果认为笔录有误或遗漏。
在侦查阶段,受害人有权知道案件是否被撤销,并且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受害人。
这些权利旨在确保受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有效参与,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如果受害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