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本案关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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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6:23:59
在处理法律案件时,与案件有关的关系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以下是与案件有关的关系类型:
当事人或近亲属关系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
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密切的关系、矛盾、债权债务等。
其他法律关系
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如果与当事人有上述关系,也应当回避。
职业关系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由律师担任时,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供货或承运关系
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需要对第三方承担责任。
执法与被执法关系
如交警扣押货物,可能涉及社会救助义务。
当存在上述关系时,相关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