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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权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32:56    

律师的会见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会见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这种情况下,律师无需经侦查机关批准,有权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

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受托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能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的内容

律师可以解答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的生活情况,关心其身心健康,同时了解案件最新进展。

律师应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必要的安慰和鼓励,帮助其保持积极心态面对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综上所述,律师的会见权利涵盖了从侦查到审判的各个阶段,并且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安慰和鼓励犯罪嫌疑人,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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