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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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2:25:25
具有显著特征:
商标应当具有便于识别的显著特征,这是商标的基本要件之一。
非功能性:
商标不得与所标示的商品的功能性相联系,即商标应当是非功能性的。
非冲突性:
商标不得侵犯申请日前他人合法享有的权利或权益。
合法来源:
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且不得是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
不相似性: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已注册或初步审定:
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则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撤销或注销未满一年: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
地名商标:
地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例如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称谓和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但需经国家商标总局核准。
国际注册: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恶意注册限制: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商标申请注册的法律框架,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可识别性。建议在申请商标注册前,仔细审查相关法律规定,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