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量刑情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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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1:45:55
在量刑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主要包括:
未成年人犯罪
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犯罪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特殊人群犯罪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立功表现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年龄因素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他减轻情节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是刑法中关于减轻处罚情节的一些具体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的量刑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