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利润属于什么罪
虚报利润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及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为达到增资配股的目的而虚报利润,如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会报告,严重损害了股东的利益,致使股东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逃税罪
如果虚报利润涉及到偷税漏税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而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
虚报利润如果涉及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虚报利润可能构成的罪名包括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逃税罪和职务侵占罪,具体罪名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