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侦查是多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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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8 21:24:56
终止侦查的相关法律条款主要存在于以下法律法规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163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 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一) 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四十一条: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
综上所述,终止侦查的相关法律条款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这些条款明确了在特定情形下应当撤销案件或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