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与股票有哪些
持股与股票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持股与股票的类型:
按股份的性质分类
普通股份:这是公司中最基本的股权形式,代表了股东在公司中的所有权和决策权。普通股份的持有者享有公司分红、资产分配和决策权的权益,但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普通股东的权益处于最后一位。
优先股份: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股份,赋予股东在分红和资产分配方面的优先权。优先股份持有者在公司分红时会优先于普通股东获得分红,并且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也有优先权。然而,优先股份持有者通常没有普通股份持有者的决策权。
按股票的形式分类
普通股票:这是公司发行的最常见的股票类型,代表了普通股份的所有权。普通股票持有者有权享受公司分红、资产分配和决策权。
优先股票: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股票,代表了优先股份的所有权。持有优先股票的股东在分红和资产分配方面享有优先权,但通常没有普通股票持有者的决策权。
按股票的流通性分类
流通股: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股票。
限售股:受到一定限制,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股票,通常要满足一定的持有期限等条件。
按持股主体分类
国家股:由国家财政投入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金构成,主要包括由国家财政拨款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国家股一般不用股票形式,在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主要成分股。
法人股:由本企业和外企业或单位的投资组成,包括企业将历年结余的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后备基金中长期沉淀部分的资金用作入股资金。其他企业股主要是指外企业或单位使用按照国家规定有权自主支配的资金投资于股票。
个人股:由个人投资认股部分,包括本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个人股股东的权利类似西方国家的优先股,主要目的是领取股息和红利。
按持股方式分类
直接持股:投资者直接购买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间接持股:通过设立公司或利用合伙企业等方式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投资者作为股东但实际管理和控制权可能在其他实体。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个股东可能同时持有普通股份和优先股份,或者通过不同的方式持有同一公司的股票。不同的持股方式和股份类型会影响到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