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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5:06:41    

信访投诉的回复时间主要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受理回复时间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办结时间

国家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书面处理意见。

情况复杂的,经相应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应超过30天。

复查复核时间

信访人如果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意见书之日起30天内申请复查。

对复查结果不服的,可在30天内通过复查机关或者上一级的行政机关申请复核。

综上所述,信访投诉的一般回复时间为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复杂情况可延长至最多90日。如果相关机关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或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

信访人应保持耐心,按规定的60天期限关注处理进展,必要时可向上级机关查询进度或申请复查复核。

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时间节点处理信访事项,确保信访工作高效、透明、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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