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按照什么验收
工程验收主要依据以下标准和程序进行:
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遵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验收程序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
具体验收步骤
检验批验收: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并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的验收是以检验批为基础进行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且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是以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为基础进行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且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是在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确认整个工程是否满足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
其他相关规定
竣工验收的依据还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技术设备说明书、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等。
综上所述,工程验收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程序包括提交竣工报告、组织专家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等步骤,确保工程在完工后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