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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有哪些补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08:55    

劳动仲裁中劳动者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以下几类: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报酬应当给予补偿。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相关,一般为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工资。

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依法投保工伤保险或者不履行工伤保险责任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工伤赔偿。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具体标准为一个月至双倍工资。

其他赔偿

劳动仲裁中,如果劳动者受到了其他损失,例如因工作而受到身体伤害,或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其他经济损失等,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的违约金。

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拖欠的工资和提成。

其他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社保缴纳不足的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导致的经济损失。

其他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病假工资、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等。

这些补偿项目涵盖了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具体赔偿金额和条件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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