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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集证据都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28:29    

非法收集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强迫或威胁获取的证据 :执法机关或个人通过威逼、恐吓、暴力等手段获取的证据,这些证据通常被认为是非法的。

未经授权的搜查和扣押:

执法人员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进入私人场所进行搜查并获取的证据,将被认定为非法。

侵犯隐私权的证据

未经同意的录音录像:私自录制他人谈话,未获得同意的录像材料被视为非法。

非法监控:在未通知或未获得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监控或窃听,所获得的证据同样属于非法。

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

网络窃取的证据:通过黑客手段获取他人计算机数据或信息而获得的证据,因其收集方式不合法,也被视为非法证据。

侵犯商业秘密的证据:在未获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证据,例如盗取商业机密文档。

在法律程序外收集的证据:

例如,私人侦探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的调查,并获取的信息,通常被认定为非法。

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

取证程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内容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即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或与案件事实无联系的事实材料,因其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对案件真实的查明毫无意义而为非法证据。

表现形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二款列出了证据的七种表现形式,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如果证据不符合这些表现形式,则属于非法证据。

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进行取证:

如有的司法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检、法三机关在行使国家刑事司法权上的划分以及各自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职权。

综上所述,非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多种多样,涉及主体、程序、内容、表现形式以及职权等多个方面。这些证据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无效,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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