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伤陪护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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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8 21:42:12
社保工伤陪护费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标准如下:
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如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派人护理。如果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则需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陪护费。
评定伤残等级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等级进行确定,通常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计算公式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支付主体
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评定伤残等级后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由于各地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工伤职工或家属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陪护费标准。
保存相关证据:在申请护理费时,需保存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文件等相关证据,以便顺利申请和领取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