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房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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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6:28:25
房产登记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报
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提交申请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申请时需要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审核与公告
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认证,确定无误后办理登记手续。
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屋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等。
注册登记与发证
公告期满,若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将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对于共有房屋,除了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也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领取房产登记证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齐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若委托他人代办登记,需提交购房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境外人士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在整个登记过程中,保持与登记机关的沟通,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