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小区居民擅自安装充电桩 涉嫌违法被拆除
本报讯(记者 韩睿)近日,网格员在巡查中发现,敦化南巷1号院有居民在自家楼下擅自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于是进行劝阻和汇报。随后,社区和供电部门依法向住户说明存在的问题,并告知正规安装流程,住户冯先生才了解到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于是拆除了充电桩。
4月1日,机床东社区网格员陈倩在敦化南巷1号院巡查走访时,发现1号楼前有工人正在开挖地面,向施工人员了解情况,但没有得到回应。网格员走访得知,是居民冯先生雇人在这里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对方表示,自己家和工作单位附近都没有充电桩,平时充电不方便,就想在家门口安装一个。
针对此事,网格员向社区和供电部门进行了汇报。随后,社区干部和相关部门人员来到小区,对冯先生的行为予以劝阻,并具体告知,未经审批和走正规流程,在小区公共区域擅自安装充电桩,属于违法行为。安装充电桩需以下几个步骤:取得物业或业委会、周围邻居同意,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安装位置、充电桩参数等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书;向供电部门申请,由对方派人现场勘查,确认符合安装条件;委托有资质的施工方安装,确保安装规范和安全,使用过程需接受物业、社区和其他居民的监督。
闻听此言,冯先生经过审慎分析判断后,放弃了安装充电桩的念头,并予以拆除。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志东表示,居民在小区擅自随意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主要违反了民法典272条和274条: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属于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或业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占用。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但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权益。若充电桩安装不符合用电安全、消防规范(如占用消防通道、线路铺设不规范),问题就更严重。此类事件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优先与物业、安装方协商,或通过业委会、社区调解。协商无果的,居民可向住建、供电、消防部门或“12345”热线投诉违规安装行为,也可向法院提起物权保护或侵权责任诉讼,要求拆除及赔偿。太原晚报